按第八十条的情况规定, 一般在14天以内, 但如果已经被批捕的, 会存在一段比较长的羁押期间, 可视乎案件的严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