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另外,如果续签劳动合同,那是不允许再约定试用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