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欠条怎么写

经济纠纷 2020-08-26 11:23 标签: 欠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写一份有效的欠条,是对借贷关系的有利保障。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欠条的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