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类: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若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较长时间,解除婚约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也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