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可能结婚比较仓促,事后发现双方并不合适。这时候是享有离婚自由的权利的,那么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那么总体来讲结婚不存在亏不亏的问题,结婚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行为的,如果双方实在感情难以继续的话,可以选择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