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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摩托车上牌新规

交通事故 2020-08-12 20:44 标签: 摩托车 上牌 新规

根据《关于〈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中府办[2003]18号)文件,对拥有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车主,其摩托车按规定每报废一辆;允许购买一辆新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

即车主需先取得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方可购买新的摩托车上牌,同时对于报废更新的摩托车;

要求购买的品牌型号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经市环保部门核准备案的发动机排量在90C以上200C以下的四冲程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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