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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社保缴纳比例

劳动工伤 2020-08-31 05:08 标签: 社保 缴纳 比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15274.7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54.95元/月)确定。

2018-2019年杭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2%,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0.5%,个人缴2%;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1.5%,个人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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