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原则上互相承担连带责任,老公有义务偿还,除非能证明这笔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