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依法清偿,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进行协商,通过分期及延期等方式进行偿还。
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作为出借人的一方,可以依法起诉到法院,通过判决依法强制执行,以偿还相应的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