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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

公司法务 2020-08-18 21:28 标签: 公司 分立 形式

1、新设分立。即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派生分立。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

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

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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