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补办结婚证的是可以凭结婚登记档案等材料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