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国家建设部计价格[2002]872号文件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营业面积收取。
在这里国家要求各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可见垃圾清理费是合理的,但是收取垃圾清理费的只能是相关行政执法机构。
这是属于环保局管,收费标准应该由物价局来确定,省里面应该都有一个固定标准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处罚。
收费应该有收据什么的,不然应该就是乱收费了。
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