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义务劳动有哪些

劳动工伤 2020-08-31 08:34 标签: 义务劳动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通常有三种形式的劳动。

第一种、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这是我国目前最基本、最普遍的劳动形式。

第二种、是不计报酬的公益劳动,如打扫公共卫生、搞好区域绿化、做好安全工作以及生活上的互相帮助等。

第三种、是义务劳动,这种劳动,不计报酬、不计定额,完全为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自觉自愿的劳动。

【法律依据】

《义务劳动法》第3条,义务劳动之事项如左:

一筑路事项。

二水利事项。

三自卫事项。

四地方造产事项。

五其他地方公共福利事项。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