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深圳市公安局于2016年11月1日开通第三批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业务开始,深圳已经可以办理共 27个省市的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
27个省市:粤籍非深户、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辽宁省,黑龙江省;
吉林省和浙江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
这些省市的居民可以在深圳办理身份证业务: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条件如下:
1、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领时,已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2、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在读的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