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果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
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4条,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