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第一、法院可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二、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还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第三、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