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给办理结婚证不能要回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形,可以要求彩礼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那么您所述情形不属于法定可以要求彩礼返还的情形,因此女方不需要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