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产假期间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哺乳期为产后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