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规定:
重大的犯罪集团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刑事诉讼规定的一审期限、二审期限内不能办结的;
一审、二审期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延长一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按刑诉法规定期限不能审结的,也可按上述规定延长一个月审期。
交通十分不便,可以延长审期的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
另外最高法觉得罪行不很严重事实不清可以不核准,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觉得罪行不严重不核准重审的,不得再判死刑,直接改判或核准的,作为最终的终极裁定。
事实不清的查清后可以再判死刑。高法二审也可以改判无期死缓之类,没改判的报给最高法裁决。
一、二审一般各自一个月,长的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死刑案件一般是重大案件,一般的都要延长;
有些一个半月期限满后再延长一个月没审结的,还有继续延长的,但比较少,一般是案件情况多或疑难案件。最高院核准后立即下发核准文书,但核准后需7日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