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借钱给妻子,应视为男女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后可以要求妻子归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