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应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也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异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