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协议书不需要留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且不能提前签字及填写日期如果有特殊情况你们确实无法自己书写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表格供你们填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