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二缓三不需要坐牢,也就是说不在监狱执行,而在社区实行矫正。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