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过户后可以退,但是需要满足必要的条件: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六)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交强险保险单原件、保险标志原件、保费收据等保险单证、终止强制保险合同申请书、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保人及办理批改经办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