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是不会被判刑的,但会受到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