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交强险的退保条件:
1、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未曾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若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则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