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进传销的钱一般不能追回。
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传销的打击和处理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参与传销的人员大概分三类:1、组织策划传销的,也就是传销盘的头目和骨干;
2、介绍、诱骗、胁迫他们参加传销的,也就是发展过下线的人;
3、参加传销的人员(俗称:接盘侠),以上这三类人都构成了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
按照《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人员参与传销行为的投资和收入,均为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第三类人员的钱已经交给了他们的上线,变成了上线的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所以要全部没收并上缴国库,没有钱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