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普通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山东省):
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