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迁户口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上海市内户口的申请人,准备相关的户口转移材料;
2、申请人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对符合当场办理条件的,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当场办理;
3、按规定由派出所审批的户口事项,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4、按规定由各公安分(县)局审批的户口事项,各公安派出所初审后报各公安分(县)局,个公安分(县)局应当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5、批准通过,户口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