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是享有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可知,孙子在行使继承权的时候并不具有一个优先继承的权利;
而是要是从代为继承方面考虑的,因为是代自己父母的继承,所以孙子此时也是可以实际继承遗产,但这里并不是基于自己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