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第二,让原车主按照该车的实际价值减少价款。根据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的规定,对标的物质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第四,可以向法院请求,让原车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