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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视居住地点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0-08-13 08:42 标签: 执行 监视 居住 地点

执行监视居住地点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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