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视居住地点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