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有人有娶小老婆,解放后可以离婚,也可以不离婚,具体如下:
1、解放后有规定,可以离婚也可以不离婚,但以后不允许再重婚;
2、1950年《婚姻法》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度,而对于之前已经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3、1953年颁布的婚姻法解释规定:在解放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夫多妻,如果妻子在《婚姻法》颁布之后,未提出离婚的,他们的婚姻关系应予以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