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销售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销售易的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地产抵押的时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的合同自登记日起开始生效,如果抵押期间,房地产有转移或者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其转移变更的,证明的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转移或者变更登记。
所谓的抵押权人,就是你的贷款公司,一般来讲,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银行是不允许过户的,如果有良好的还款记录,同意,转移或者变更登记的证明,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如果没能取得银行同意的证明,或者没能还清贷款,就不可以过户手续,只有从银行,赎回产权才可以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