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由母亲持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子女姓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