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未抓现行的处理办法:
除了掌握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
1.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
2.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
3.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
4.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另外,直到公安机关所掌握的证据能够郑敏嫖娼行为的,即会对嫖娼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拘留并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