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缓刑人员每月需要做八小时义工,不能无故缺席。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