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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效力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0-08-17 05:52 标签: 代位权 构成 要件 效力

代位权构成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第三人须享有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是:

1、对债务人的效力;

2、对债权人的效力;

3、对第三人的效力。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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