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他人来处理事故,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
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
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替人顶包的,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