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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及仲裁时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工伤 2020-08-31 17:09 标签: 工伤认定 仲裁 时间 内容

工伤认定内容: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患职业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仲裁时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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