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
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
3、错误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
4、加害人的主观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