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离婚需要支付抚养费,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只要夫妻一方被证实确实未尽到抚养义务,依法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可见,子女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任何一方索要抚养费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简单地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对抗“婚内抚养费给付”,就等于纵容了不负责任的行为,一些人就会借机逃避法律义务,甚至会以此作为强迫另一方同意离婚的法宝,使另一方被迫以违心地同意离婚为代价来换取对方支付的抚养费。因此,不能人为地将“父母离婚”作为子女向父母索要抚养费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