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时要注意开头最好由借款人亲自书写,但要求遵照出借人同意的方式和内容。标题写在纸的顶部,与正文之间不要留空档。正文写明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时间,金额等等。
写借条时的详细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开头好由借款人亲自书写,但要求遵照出借人同意的方式和内容。
2、居中写“借条”:为了避免借款人在标题上下的空档里再私自书写别的内容,标题书写在纸的顶部,与正文之间不要留空档。说明:要写“借条”,不要写“欠条”。
3、正文部分要写明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约定利息、还款时间、违约条款等。
4、结尾借款人签字,最好按手印,写上出条的日期,最好能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