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需要给抚养费,如果因为经济困难,需要进行协商处理,但不能因此理由拒绝支付。离婚后,更不能因为大人之间的问题就损害孩子的正当权益。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