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仅提供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者非其职工,则证人证言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