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1、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2、人均赌资1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3、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4、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15】30号)第九条规定: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