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法347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3 13:39 标签: 刑法 司法 解释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司法解释如下: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国家进行严格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走私毒品是指携带、运输、邮寄毒品非法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贩卖毒品是指非法销售毒品,包括批发和零售;以贩卖为目的收买毒品的,也属于贩卖毒品。

运输毒品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采用随身携带的方法,将毒品从这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的行为。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