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合并的方式有三种,即控股合并、吸收合并以及新设合并,我们常见的是后面两种合并方式。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