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知书应当包括当事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住址;违法事实与证据;法律依据;处罚决定等内容。
当事人:姓名,年龄, 性别。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住址:
当事人
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
(违法事实与证据)
依照XX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XX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