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抚养孩子时,孩子本人和另一方监护人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